致全县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2-08-22 浏览次数:2612

  全县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参军入伍,光荣选择。在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即将展开之际,我们谨向积极应征参军的广大青年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向鼓励支持子女参军报国的家长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做好征兵工作,向部队输送优秀青年,是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富国强军战略的基础工程,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今年新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为了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入伍,国家对征兵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大幅提高大学生入伍士兵提干的比例,对在校大学生从多方面完善征集优待政策,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也作了重大调整。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对征兵工作及退役安置工作都高度重视,逐年加大优抚安置力度,创新退役安置方式,为广大青年安心服役、报效祖国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参军报国既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也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望江作为“渡江战役”主战场之一,有着爱国拥军、崇军尚武的光荣传统,先后为国家输送了数万名优质兵员,并涌现出以抗洪钢铁战士吴良珠为代表的英雄模范。希望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应征入伍,立志军营建功立业,用你们的青春热血书写人生的辉煌!希望广大家长积极支持子女参军报国,到部队这所大学校经受锻炼,茁壮成长!

  热血沃雷池,铿锵壮军旅。有志好儿女,慷慨当兵去。

                                                     望江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

  征兵政策链接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安庆市到新疆及其它高原地区部队服役义务兵优待办法》

  ①农村户口青年征集到驻西藏部队服役的,入伍前允许农转非,列入非农征集任务。②凡被征集到驻西藏部队服役的士兵,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经济奖励10000元,3个月后凭入伍通知书领取,因政治和身体原因退兵或违规违纪中途除名的,全额退回已发放的奖励金。③进藏兵在服义务兵役期间,优待金按照当年规定的发放渠道和标准,每人增发一倍,且于当年“八一”前兑现到位。④驻西藏部队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别按本人当年优待金60%、40%、20%的标准给予奖励。⑤驻西藏部队士兵退伍后,如当地可以实行安置的,必须优先安置进藏退伍士兵;如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进藏退伍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的标准应高于同年度其他非农业户口退伍士兵的50%,并在推荐使用、技能培训、生产经营等方面给予优先和扶持。⑥在职职工到驻西藏部队服役的,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基本工资由原单位继续发放,退役后,允许复工复职。⑦到驻西藏部队服役的义务兵,由当地人民政府为其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亡保险,保险额不低于10万元,两年后自动取消。

  ●《军人待遇》

  ①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承包的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②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随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水平的提高。义务兵入伍第一年津贴为550元,入伍第三年转为士官每月工资为2100元左右,以后逐年增长。

  ● 高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享有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①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②考学升学优惠。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③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条件

  从2011年开始,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提干:①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②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③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④截止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⑤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旅(团)级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⑥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⑦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报名应征时间及方式

  从即日起至11月1日,适龄青年持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到户籍所在村民兵营长处报名或到乡镇武装部报名,也可直接到县人武部军事科报名。本人因其他原因不能亲自报名的,可由青年家长代替报名。(县人武部 吴学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