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交警成功侦破“6.15”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布日期:2013-06-19 浏览次数:526

  6月15日上午9时10分,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华阳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指令:在辖区省道S211太华线182KM+5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将一行人撞倒后逃逸。

  接到指令后,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才发现伤者早已被120急救车接到县医院抢救,肇事者和肇事车辆已经逃逸,现场路面上只有一滩未干的血迹,无任何碰撞划痕和遗留物。在与县医院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后,得知伤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处警民警一面加紧对现场进行勘查,一面将案情向大队领导做了汇报,鉴于案情重大,望江交警大队当即启动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并从事故中队和华阳中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6.1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分组开展侦破工作。

  通过走访事发现场附近群众,有目击者称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为一中年男性,因时间太短,没有看清楚其体貌特征,也没有人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情变得扑朔迷离。16日上午,专案组民警来到县医院“120”急救中心,对当时的报警电话号码进行了查询,得知拨打“120”急救电话的号码为:1395567XXXX,在电信部门的配合下,查到该号持有人是本县华阳镇大号村盛某某,拨打该号,一直处在关机状态中无法联系,当天中午,专案组民警驱车前往华阳镇大号村盛某某家中,在一间不起眼的小房子里,一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豁然出现在办案民警眼前,经过对该车进行仔细勘查,发现车头部位有明显的碰撞痕迹,该车有较大嫌疑。当问及盛某某的去向时,其家人称不知道去哪里了,也没有电话联系家人,民警遂耐心向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和政策,并将车辆暂扣到事故中队,同时联系安徽省司法鉴定中心,对车辆碰撞痕迹进行鉴定,16日下午,安徽省司法鉴定中心专家来到望江,经过认真分析和技术鉴定,确认该三轮车正是此次事故的肇事车辆。随后,专案组民警又反复前往盛某某家中,让家属积极配合,规劝盛某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迫于法律的威慑,6月17日一大早,盛某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事故中队投案自首,并对其6月15日上午8时左右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在省道S211太华线182Km+500m处(望华大道与去怡和苑的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将正在路边行走的行人丁某某(女,76岁,本县华阳镇人)撞倒致其受重伤后,因害怕承担高额赔偿和法律责任而选择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肇事后,盛某某一面用自己的手机向“120”急救中心报案,一面将车开回家中后,没来得及和家人说明情况就匆匆逃往安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胡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