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开展第三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

发布日期:2013-05-31 浏览次数:520

  为进一步加强望江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日前,望江县出台了第三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此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范围涉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的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名额,原则上分别控制在全县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和3%,学科带头人指标总数为45人,骨干教师指标总数为140人,参照国家新课程开设及课时计划要求,来确定各学科推荐名额。评选由本人申请,学校初选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职能股室,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材料评议;同时聘请专家组对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水平、教研能力和示范、传帮带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审查研究批准。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任期三年,并在任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当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者,由县教育局(或县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可优先参加相关培训或县以上教研科研活动;县级学科带头人任期内享受岗位津贴。(汪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