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依法查处社会加油站侵犯“中国石化”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发布日期:2011-06-19 浏览次数:1699

616,接市经济检查执法局转办函,在我县境内部分社会加油站涉嫌侵犯“中国石化”商标行为,县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在市经济检查执法局的指导下,立即对我县辖区内部分社会加油站侵权“中国石化”商标行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位于长岭、凉泉两处加油站在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下,擅自使用“中国石化”商标字样,该行为已涉嫌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权益。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