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1900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境外、省外、省内疫情发生地来返望人员管控工作,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各项措施,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要求,现就对疫情防控期间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1.从境外、省外、省内疫情发生地,特别是上海、吉林、泉州等地来返望人员未纳入管控范围的。

2.不按规定向乡镇、村(社区)报告自己近期来自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的人员。

3.与上海、吉林、泉州等重点地区来返望人员密切接触未纳入管控范围的。

4.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正在管控期间,不遵守规定随意外出活动的。

5.明知自己是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触者,故意隐瞒不报、隐匿行程的人员。

6.违规营业的棋牌室、游戏厅、网吧、影院、KTV、洗浴场所等公共聚集性场所;仍在非法营运的网约车、黑车等。

二、举报电话

鼓励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如实举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7188820,报警电话:110,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按防疫要求落实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费用自理。违规营业的机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请您参与!

 

望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防控政策明白纸

 

1.7+7: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地级市)来(返)望人员,一律执行7天居家隔离,解除隔离后转7天健康监测(第7天核酸检测)。对近期上海、吉林、泉州等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来(返)望人员,足不出户,前7天每日1检,居家隔离条件达不到的可申请集中隔离。

2.3+1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地级市)以外的其他疫情发生地低风险地区来(返)望人员,落实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3.14+7: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后转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参照执行。

4.14+7+7:境外人员入境落地后第一时间落实14天集中隔离,隔离结束后闭环至其目的地县区继续居家隔离7天(无居家隔离条件实施7天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后转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核酸检测)。

5.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望人员,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望,落地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应当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有序流动。

注:居家隔离期间以户为单位,足不出户。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须报包保人员同意,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出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密闭、半密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