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2-03-15 浏览次数:820

  3月14日,望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梅生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进、王珍珍、肖好汉、徐长春出席会议。副县长完小夏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李木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任命1名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会上,李木林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会议依法接受1名同志的辞职请求。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对报告的初审意见。会议认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近年来,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思想认识、制度机制、队伍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短板。

  就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二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建议县政府适时出台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程序,并加强指导,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三要加强联动,统筹推进。县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监察委及法检“两院”的联系交流,强化信息沟通、平台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县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主要活动安排、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作用的意见(试行)。

  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政府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各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通讯员任育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