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最美望江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6 浏览次数:1686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和培育新时期人文精神,在全县营造学习、关爱、崇尚、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推动市民素质提升与和谐望江构建,积极倡导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风尚,掀起“做文明有礼的望江人”热潮。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美望江人”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充分发挥身边典型人物的榜样作用,在全县营造争当好人、争做好事的社会氛围,引导全县人民为构建和谐望江、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二、原则要求

  (一)面向基层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最美望江人”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二)重在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表彰“最美望江人”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坚持公平公正。坚持评选过程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节俭,把评选每个环节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最美望江人”评选出来。

  三、组织领导

  “最美望江人”评选表彰活动在县文明委领导下,由望江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文明办、县广电中心承办。同时成立望江县“最美望江人”评选活动组委会:

  主任:桂治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员:刘正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徐志斌(县文广新局局长)

  廖炳生(县广电中心主任)

  李志华(县总工会主席)

  刘秀芳(团县委书记)

  吴琼(县妇联主席)

  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刘正虎同志任主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文广新局、广电中心、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民政局、计生委、工商局)负责人、基层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负责本地本系统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新闻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等工作。

  四、评选范围

  望江县本地人和在望江县生活、工作的外地人,包括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工商联、企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的干部职工,农民、学生、个体劳动者、无业居民、外来务工者等,均可参加评选。普通职工、农村农民为重点评选对象。

  五、评选标准

  “最美望江人”的基本标准: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体要求为:

  1.助人为乐型: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型: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型: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型: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重要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型: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六、评选办法

  (一)自评推荐

  “最美望江人”评选每季度组织一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力量,认真挖掘、核实身边好人好事,积极组织自评,确定推荐名单(乡镇每季度推荐3名以上,兼顾各种类型;县直单位符合条件的均可上报),并在本地本单位公示3天以上,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推荐的身边好人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坚实群众基础。推荐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需报送纸质材料(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份)和电子稿(照片格式:240*320)各一份(电子邮箱:wjwmb@126.com,联系电话:7186115),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3000字以内,先进事迹简介字数为100字左右,并附个人照片(2寸)两张。县文明办将把推荐情况作为对乡镇、县直单位文明创建测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集中评选

  1.季度“最美望江人”评选:在自评推荐基础上,县文明委每季度组织一次“最美望江人”集中评选,由评委会评选产生5-10名季度“最美望江人”(每类型1-2人)。未当选的候选人下季度可重复参评。

  2.年度“十佳最美望江人”评选:在季度评选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筛选确定候选人,并在县电视台、报纸和网站分别刊播候选人事迹,开展社会投票。评选采取社会投票(网络和报纸两种形式)与专家评委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社会投票结果40%、专家评委评审60%计分。

  (三)动态管理

  季度“最美望江人”自动作为年度“十佳最美望江人”候选人,年度“十佳最美望江人”自动作为县级道德模范候选人。由县文明办逐级推荐参评并当选的“安庆好人”、“安徽好人”、“中国好人”将直接入选年度“十佳最美望江人”。对已评选上的各级“好人”实行动态管理,出现违规、违法等现象的,立即撤销其“好人”称号,并将撤销决定在其所在乡镇、单位、部门公示。

  七、表彰奖励

  季度“最美望江人”和年度“十佳最美望江人”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并在年底举行颁奖晚会,同时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当选季度“最美望江人”的,授予获奖证书及奖章,并奖励1000元;当选年度“十佳最美望江人”的,授予获奖证书及奖章,并奖励2000元。各乡镇可配套奖励。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奖励“最美望江人”。

  八、几点要求

  (一)“最美望江人”推荐评选工作是全国和省、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基础,也是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提高市民素质、促进县城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推荐、评选、表彰、奖励和宣传办法,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最美望江人”推荐上报工作,真正把最具影响力、最有说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二)切实把握好重在基层的原则,把评选目光集中在扎根基层、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广大普通劳动者身上,广泛发动,深入挖掘,层层筛选,严格标准,严把质量,确保事迹真实突出,真正使广大群众在推选过程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三)县文明办要对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评选标准进行分类、组织评选,确保向市文明办、省文明办、中央文明办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感人。

  (四)县新闻媒体要把“最美望江人”宣传工作列为长期的重要工作内容,在显著位置、黄金时间开辟专题专栏,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道德讲堂”、文化墙和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学校、机关、企业、社区、村镇开展“最美望江人”、“最美安庆人”、“安徽好人”、“中国好人”等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文明的社会氛围。

  (五)“最美望江人”活动自2013年11月份开始启动,各乡镇、各单位要在11月20日前推荐上报,参加2013年第三季度“最美望江人”评选。

  附:望江县“最美望江人”推荐表

                                       望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11月6日

  附表:

  望江县“最美望江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相

  片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联系方式

  

  填报类型

  

  工作单位或

  家庭住址

  

  曾获得

  何荣誉

  

  事

  迹

  简

  介

  

  村(社区)总支

  意见

  (签章)

  2013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或乡镇党委意见

  (签章)

  2013年 月 日

  组委会

  意见

  (签章)

  2013年 月 日

  县文明委

  意见

  (签章)

  2013年 月 日